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法院2026年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公告(2人)

根据工作需要,临翔区人民法院委托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临沧分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2名。现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工作,坚持党的领导,体现岗位特点,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岗位职责
聘用制书记员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审判业务的事务性工作;
(二)负责案件办理中的各项记录等工作;
(三)负责案件材料的录入、整理、保管及归档等工作;
(四)负责法律文书的校对、文印、收发和各类工作材料的管理;
(五)负责案件办理中辅助性、事务性、保障性或者与案件办理有关的其他辅助性、事务性、保障性工作;
(六)完成部门和法官交办的其他司法事务工作。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报名参加考试聘用的人员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资格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备大专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岁以下(1989年6月1日以后出生);
5.掌握速记、计算机操作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条件
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招聘条件,具体要求详见《临翔区人民法院2026年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设置表》。取得学历学位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
临翔区人民法院2026年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职位表

(三)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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