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永德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公告(13名)

为进一步满足永德县经济社会发展对消防救援力量的需求,结合工作实际,永德县消防救援大队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管理
(一)招聘人数:专职消防队员13名(限男性)。
(二)工作地点:崇岗乡、大雪山乡、亚练乡、勐板乡。
(三)管理标准:根据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的特点和岗位性质,专职消防队员实行24小时执勤备战工作制度,每月休假4天(已婚6天),工作满1年后每年享有10天年假。有特殊事宜另行安排。执勤备战工作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以及合同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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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条件:
1.政治面貌: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有志为人民服务,为消防救援队伍做贡献。
2.学历: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18周岁至28周岁。
4.身体条件: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男性身高160厘米以上,体重不得低于50公斤。
5.婚姻状况:不限。
6.本人自愿:签订合同后,安心工作,发挥专长。
7.有专业技术特长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同等条件下,符合下列条件者优先予以招聘:
1.退伍军人;
2.政治面貌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3.有办公室工作经验;
4.获得招聘岗位相应资格证书或职称;
5.拥有消防、文学、法律、计算机、化学、物理、电工、体育、文艺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6.具有电脑网络维修、厨师等级证、水电安装等特长;
7.持有驾驶证(B2以上)年龄适当放开。
(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收: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教养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患有传染性疾病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待遇保障
(一)工资待遇。专职消防队员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个月,试用合格后签订正式劳务合同。试用期发放基本工资1600/月,保障食宿,发放统一制式服装。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后,工资待遇平均为4367/月(含五险一金、不含岗位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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