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检察系统2026年聘用制书记员考试招聘公告(10名)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云南省检察机关考试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临沧市人民检察院委托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临沧分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0名。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0名,详见附件《临沧市检察系统2026年度考试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计划表》。
附件:临沧市检察系统2026年度考试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计划表.xlsx
二、岗位职责
聘用制书记员是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辅助人员,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辅助案件受理、审查、宣告等过程中的信息录入、案件材料和法律文书送达等事务性工作;
(二)对外接收案卷材料和法律文书,审核案卷材料是否齐全、办理外来案卷材料和法律文书的登记、扫描、上传、流转等工作;
(三)负责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
(四)负责案件材料的录入、接收、整理、保管及归档工作;
(五)负责法律文书的文印、收发和各类工作材料的管理工作;
(六)协助草拟审查报告中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和证据罗列等工作;
(七)完成检察官交办的其他检察业务有关的事务性工作。
三、基本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掌握速记、计算机操作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4.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30岁以下(199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体以岗位计划表要求为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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