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耿马自治县招聘专职联防员公告(63人)

为进一步加强边境管控,推进“人防、物防、技防”深度融合,实现对偷渡、走私等违法犯罪行为“发现在早”“处置在先”的目标,现面向全市招聘专职联防员,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员数量
本次招聘63名专职联防员(其中:男性62名、女性1名),主要从事计算机等相关监控设备日常管护及联防所监控大屏巡查值守工作。
(一)一线联防所专职联防员58名(限男性);
(二)孟定镇联合指挥中心专职联防员5名(限男性4名,女性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 年龄范围:男性限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女性限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具有优先录用项的,男性可放宽至50岁以下,女性可放宽至35岁以下);
3. 户籍要求:临沧市户籍;
4. 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具有优先录用项的可以放宽至初中以上);
5. 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口吃、色盲,无生理缺陷;
6.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7. 自愿协助开展边境管理和治安防范等工作,能长期在边境艰苦环境下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能够遵守保密纪律。
(二)优先聘用条件
1.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业技能的人员;
2. 在同等条件下,学历高者优先聘用;
3.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从事过边境管控、社会治安及综治维稳人员,从事过警务辅助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 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 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
3. 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有“偷引带”违法犯罪记录的;
4.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 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6. 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7. 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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