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官渡区监察委官渡公安分局官渡区保安服务中心招聘勤务辅警公告

官渡区监察委 官渡公安分局 官渡区保安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勤务辅警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官渡区监察委、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昆明市官渡区保安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勤务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说明
招聘岗位为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看护大队勤务辅警,工作职责为协助官渡区监察委进行看护工作。勤务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和监察委工作人员职权。
二、用工方式
由昆明市官渡区保安服务中心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务关系。
三、岗位设置及薪酬
薪酬标准按照昆明市警务辅助人员的工资标准执行。
(一)招聘人数:一类勤务辅警45名,其中,男性30名,女性15名。
(二)薪酬:每人每月保障经费为7147元。转正后应发工资为每月49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试用期按80%计发,应发工资为每月392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绩效工资:每月2200元(按实际上班天数发放)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至2003年1月1日前出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文化程度。招聘岗位不限专业;
5.身心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不良嗜好;形体端正,无纹身,无染发,无色盲,无口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6.自愿从事勤务辅警工作,服从监察委和公安机关工作安排,具有吃苦耐劳精神,能适应夜间执勤和轮换值班。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勤务辅警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7.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8.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如果认准备考,可联系网站客服获取国企招聘考试资料!
学员评价

推荐阅读:
- 上一篇:临沧市镇康县2026年度西部计划志愿者招募面试公告
- 下一篇:没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