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6年度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12500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告(2026年第5号):应急管理部关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6年度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的公告
为有效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根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人社部发〔2026〕58号,以下简称《招录办法》)等法规政策,现就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6年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附件:1.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6年度消防员招录计划
一、招录计划与组织
经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事务部批准,此次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共招录消防员12500名,均为男性,其中:高校应届毕业生6250名、退役士兵4170名、社会青年2080名。除上海市在江苏省列代招计划200名外,其他省份均在本地招录,具体计划见附件1。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招录工作,各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负责招录具体工作。

二、招录条件与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2002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年龄可以放宽至24周岁(2000年9月1日以后出生)。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经应急管理部批准年龄可以进一步放宽,原则上不超过28周岁(199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六)身体和心理健康;
(七)具有良好的品行;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26年、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两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以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如果认准备考,可联系网站客服获取国企招聘考试资料!
学员评价

推荐阅读:
- 上一篇:红河州2026年度大学生西部计划地方项目志愿者招募笔试成绩公告
- 下一篇:没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