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施甸县示范小学2026年公开遴选教师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教育改革发展工作,配齐县示范小学教师,结合教育体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那青海 县委副书记
常务副组长:蒋紫剑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 李 东县委教体工委书记,县教体局党组书记、
局长
李 斌 县委办副主任,县委机要保密局局长
李春荣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耿旭东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杨永富县委教体工委专职副书记、县教体局
党组成员
毛玉花 县纪委监委派驻教体局纪检监察组组
长
段明聪县委教体工委委员、县教体局党组成
员、副局长
段体军 县委教体工委委员、县教体局党组成
员、副局长
何红梅 县教体局副局长
赵俏梅县委教体工委委员、县教体局党组成
员、人事股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体局人事股,由赵俏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遴选具体工作。
二、公开遴选原则
总编控制、编岗一致、学科对应、优化结构、均衡配置。
三、公开遴选范围
全市符合遴选条件的公办学校在职在岗公办小学教师。
四、公开遴选岗位
小学语文岗位1个6人。
五、公开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为人师表,近3年履职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3.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4.具有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县外报考人员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5.普通话水平语文学科要求达二级甲等及以上。
6.县外调入教师在调入学校任教须满3周年及以上(从调入当年9月1日起计算)方可参加公开遴选。
7.未在党政纪处分期内。
(二)必备条件
1.县内:从事初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3周年及以上(截止2026年8月31日);年龄不限;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或2026-2026学年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一致;任教学科近3年(2026-2026学年、2026-2026学年、2026-2026学年)县级及以上统测成绩平均分均不低于全县平均分。同一学年承担多班级、多学科教学的教师,按其最好班级、最好学科成绩计算。
2.县外:从事初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3周年及以上(截止2026年8月31日);40周岁及以下;具有遴选学科岗位对应的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一致,近3年(2026-2026学年、2026-2026学年、2026-2026学年)县(市、区)级及以上语文学科统测成绩平均分均不低于县(市、区)平均分,需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纪委监委派驻县(市、区)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出具廉洁自律情况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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