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大姚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3名)

根据工作需要,大姚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向社会招聘聘用制书记员3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工作基本原则
按照《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实行公开报名、严格考核、统一面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信息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3名(具体详见岗位计划表)。
三、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一定的专业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考生在报名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聘用制书记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二)职位条件
1、学历要求:2026年7月之前,编号01、02、03岗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学历;
2、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0年8月以后出生);
3、拥有法律职业资格证C证及以上或具备在检察院工作经历者在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聘用和待遇
1、聘用制书记员正式聘用后工资及社会保险(含“五险一金”单位缴纳部分)每人每月4000.00元经费标准核定和保障;
2、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和年休假;
3、受聘合同期一般为3年,合同期满,经考核称职,可续签。首次签订合同试用期3个月。
五、招聘程序
(一)公告发布:
2026年7月中旬在本院微信公众号、大姚发布、本地媒体上发布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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