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施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招聘公告(5人)

保山市施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结合我县城市管理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执法人员5名,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岗位
协管员:5名,协助管理城市管理完成相应日常工作。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人员。
(二)招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3.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男性身高不低于165cm;女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女性身高不低于155cm。
4.退役军人、有行政执法经验者优先。
(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吸毒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有违法行为,被予以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的;
4.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5.曾被部队押送回原籍或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身上有纹身、患有传染性或重大疾病,以及公安机关不予录用的其他规定;
8.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三、工资待遇
(一)被招聘的协管人员实行聘用制签订劳动合同。
(二)正式聘用的协管人员每月工资为2800元(含五险一金)。
四、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6年1月20日开始至2026年1月24日止。
(二)报名地点:施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办公室。
(三)报名要求:由本人现场报名,不允许他人代替;需持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正面白底版彩色免冠五寸照片1张。
(四)面试:采用面对面交流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处理等基本素养。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应聘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面试地点,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五)政审:面试合格者列入考察政审对象。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等情况;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不符合协管员条件的情形,以及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况的,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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