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10人)

根据工作需要,保山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综合文秘A岗:1名。
(二)综合文秘B岗:1名。
(三)综合文秘C岗:2名。
(四)新闻宣传岗:1名。
(五)网络巡查岗:1名。
(六)理化检验岗:2名。
(七)出入境管理岗: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3.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4.热爱公安工作,志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服从组织安排,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5.身心健康,无残疾、无重听、无口吃、无色盲、无色弱、无传染病、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6.身高1.60米以上,户籍地为保山市内;
7.18-35周岁,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吃苦耐劳,能适应值班备勤等工作需要;
8.退伍军人、公安政法院校毕业生、有从事岗位需求经历者可适当放宽招录条件;
9.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适应性条件
1.综合文秘A岗:男性,不限专业,有一定公文写作基础和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熟悉办公软件应用,持有C1机动车驾驶证;具有办公室工作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2.综合文秘B岗:男女不限,不限专业,汉语言文学、文秘或同类专业、具有一定公文写作基础、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3.综合文秘C岗:男性1名,女性1名,不限专业,中共党员,汉语言文学、文秘或同类专业、具有一定公文写作基础、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有办公室工作经验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4.新闻宣传岗:男性,不限专业,新闻专业、有视频拍摄制作经验或熟悉运用各类视频软件或有新闻宣传和新媒体运维工作经验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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