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双柏县医疗保障局公开招聘双柏县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12人公

双柏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开招聘双柏县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的公告
为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持续保持严厉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全方位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6〕5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6〕20号)文件精神,结合《楚雄州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制度(试行)》,现根据该办法公开招聘双柏县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以下简称社会监督员)。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为双柏县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专家学者代表、大学生志愿者以及参保群众。
二、应聘条件
应聘社会监督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敢于同不正之风作斗争。
(二)熟悉医疗保障、卫生健康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热心志愿者服务等公益活动。
(三)工作认真负责,服务意识强,善于联系群众,民主作风好,有一定的代表性。
(四)具备与履行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职责相适应的健康状况、综合素质和能力等。
三、岗位职责
社会监督员具备以下工作职责:
(一)对全县各级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及参保人使用医保基金行为进行监督,并及时向医疗保障局反馈,同时提出合理、公正、客观的意见和建议。
(二)对全县各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医保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过程中依法行政、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行为进行监督。
(三)根据医疗保障部门的安排部署,参加医疗保障部门组织的相关宣传、培训及研讨等活动。
(四)主动宣传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医疗保障知识。
(五)广泛听取、了解和收集社会各界对医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县医疗保障局反馈。
四、工资待遇
社会监督员的工作为自愿性、无偿性工作,以社会监督员身份参加相关活动无任何形式的劳务报酬。社会监督员提供欺诈骗保违法违规线索的,按照《云南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云医保发〔2026〕30号)相关规定办理。
五、招聘数量
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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