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协管员的招聘公告(15人)

现根据工作需要,云南腾森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受腾冲市建安城乡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岗位人员,派遣到腾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城市管理协管员15名。其中内勤人员5名(男女不限);夜班巡逻巡查人员10名(限男性)。
(一)报名条件
1.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高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身体健康,能履行城管工作;
3.男性,年龄20-45周岁,连续交养老保险五年以上的,可放宽至50岁,身高不低于165cm;女性,年龄20-40周岁,连续交养老保险五年以上的,可放宽至45岁,身高不低于155cm;
4.热爱城市管理工作,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安排;有较好的语言表达、社会工作及文字写作能力;能熟练运用电子设备;能适应轮值夜班;
5.内勤人员须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熟悉公文写作、信息宣传、能熟练运用各种办公软件;
6.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士官、从事过应急基层综治工作者、有B2以上机动车驾驶证者、建档立卡贫困户优先录用。
(二)岗位职责
1.宣传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门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相关要求;
2.负责门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的监督和管理,包括对责任单位(门店)店外经营和乱摆乱倒行为进行制止,对机动车停放进行规范,对不文明行为进行教育、劝导;
3.协助城管行政执法人员对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督促违法行为人改正违法行为。
(三)薪资待遇
考试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一个月,工资为2000元,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月薪为2850元(含个人应缴五险一金部分);另外公司负责缴纳五险一金单位应缴部分,目前单位应缴部分为1160元;待遇已达到4078元。若考核不合格则中止劳动合同。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用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受到行政机关及其事业单位开除处分的。
3.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含缓刑)期间的。
4.有违法犯罪记录或有违法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二、招聘程序及要求
招聘程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尿检、政审、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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