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梁河县公安局公开招聘20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德宏梁河县公安局公开招聘20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梁河县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考的办法,面向全县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说明
梁河县公安局机关、特巡警大队、派出所、交通管理等部门共20名辅警(其中:男17名、女3名)。(20名辅警暂不定具体岗位,待招聘结束后结合岗位需求,在征求本人同意的基础上,对工作岗位进行分配)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国家公务员和人民警察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89年3月及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道德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5.勤务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文职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7.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或英雄模范以及政法类、警察类院校毕业生。
8.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3.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本人或家庭成员(父母或监护人、直接抚养人、未婚兄弟姐妹)因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等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犯罪,或者贪污贿赂数额巨大、具有严重情节,受到刑事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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