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大姚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3名)

根据工作需要,大姚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向社会招聘聘用制书记员3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工作基本原则
按照《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实行公开报名、严格考核、统一面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信息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3名(具体详见岗位计划表)。
三、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一定的专业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考生在报名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聘用制书记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二)职位条件
1、学历要求:2026年2月之前,编号01、02、03岗位取得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0年3月以后出生)。
3、拥有法律职业资格证C证或具备在检察院工作经历者在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聘用和待遇
试用期工资3200元/月(含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费用);试用期满工资标准4000元/月(含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费用),每年经考核合格以后可以续签合同。
五、招聘程序
(一)公告发布:
2026年3月13日在“大姚检察院”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方式地点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7天):2026年3月13日08:00—3月19日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大姚县人民检察院1号楼306室,大姚县金碧镇龙祥路2号)和网上报名(12042119@qq.com)方式。每人限报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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