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云南昭通市鲁甸县公安局文职辅警招聘公告(15人)

根据工作需要,鲁甸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警务辅助人员(简称“文职辅警”),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等程序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性质
本次共招聘15人(其中:男性12人,女性3人),面向社会招聘。
招聘岗位为在鲁甸县公安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文职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三、用工方式及待遇
文职辅警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由公安机关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聘用后工资、福利、保险参照县在职在编事业单位人员标准执行。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户籍限于鲁甸县户籍;
(二)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
(三)招聘年龄范围: 18周岁至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日至2004年10月1日期间出生);
(四)男性身高在166cm以上,女性身高在156cm以上,裸视力在4.6(含4.6)以上,身体健康,无色盲、无口吃;
(五)具有普通高校(本科)或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六)在2026年度参加国家公务员、云南省公务员考试合格并取得面试资格的。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八)自愿从事辅警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工作安排和管理,保守工作秘密,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九)符合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二)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三)曾因违反相关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具有纹身、严重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不宜从事辅警工作的;
(五)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六)其他不适合从事勤务辅警工作情形的。
五、公开招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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