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博物馆(市文物管理所)2026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保山市博物馆(保山市文物管理所)2026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公益性岗位3人。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三)无违纪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四)保山市户口,年龄在18-35周岁内,男女不限(从事野外工作的限男性),专科及以上学历(2026年及2026年以前年度毕业生),且在我市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登记失业且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一年以上的就业困难大学毕业生;
(五)吃苦耐劳、爱岗敬业、语言表达能力强,有较强的文字组织能力,熟练操作excel、word等计算机办公软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6年4月28日在保山博物馆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并将招聘公告粘贴在保山市博物馆正门前。
(二)报名截止时间和报名地点:报名时间为2026年4月28日至满聘为止。报名地点:保山市博物馆(保山市文物管理所)(隆阳区永昌文化园4号三馆广场博物馆综合部)。报名时需提供个人简历一份、身份证、户口簿、最高学历毕业证、就业创业证等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和初步确定面试人员:根据报名情况,经招聘领导小组查阅个人信息后择优按一定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四)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考生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面试地点,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五)确定招聘对象: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招聘对象。经体检合格的作为考察人员,考察合格的由保山市博物馆(保山市文物管理所)与拟招录对象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书》。
(六)待遇:试用期一个月,工资待遇为1500元/月;试用期满,符合单位要求,确定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工资待遇2200元/月,并承担应由单位承担部分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即:五险一金),特殊岗位适度调整岗位工资;正常或轮班双休、加班补休。
五、纪律和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招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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