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云南昭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镇雄县分中心招聘公告(1人)

根据《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公益性岗位管理的通知》(昭人社通〔2026〕85号)要求,为充实昭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镇雄县分中心(以下简称“镇雄分中心”)业务服务岗位,经市公积金中心同意,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品德好,爱岗敬业,无不良记录。
(二)具有昭通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以下六类就业困难人员:
1、40、50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处于失业状态的困难残疾人员;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
5、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6、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岗位设置及工作安排
此次招聘设公益岗位1个,主要从事住房公积金业务综合服务工作。
三、待遇及管理规定
(一)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享受政府公益性岗位补贴及其它。
(二)由镇雄县分中心与所聘用人员签订用工协议,报镇雄县就业局审核备案,按照《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公益性岗位管理的通知》(昭人社通〔2026〕85号)规定,实行公益性岗位人员动态管理及退出机制。
四、用工期限
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一年期用工协议,一年协议期满后,经与所使用人员双方协商一致,报市公积金中心研究同意,续签用工协议。
公益性岗位使用期最长不超过三年。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20日至2026年4月27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人员聚集,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将报名所需资料扫描(报名表用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zx_zfgjj@163.com(文件命名:姓名+公益岗+住房公积金,不以此形式命名发送的不予资格审查)。
3.所需材料
(1)40、50人员:《就业状况承诺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
(2)残疾人员:残疾证明材料(持有残疾证需附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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