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云南普洱市西盟县公安局招聘文职人员公告(1人)

为有效缓解西盟公安机关警力不足的现状,充分利用社会优质人力资源加强公安工作,优化警力资源配置,合理置换警力,推动警力下沉,确保公安机关有充足的警力维护社会稳定、打击犯罪、管理治安的职责,根据《公安部关于在城市公安机关试行文职人员制度的意见》、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增加公安社会管理人员加强公安机关辅助力量建设的指导意见》(云公发〔2026〕3号)、“普洱市三届市委第42次常委会会议和三届市人民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全市公安机关从2026年开始三年内招聘文职人员1000人,经费保障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和《普洱市公安局 普洱市财政局 普洱市人力资源局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安机关招聘文职人员的通知》(普公发〔2026〕90号)、普洱市公安局同意招聘文职人员批复及西盟县委县政府确定西盟县公安局按照“出一补一”的招录原则,西盟县公安机关可招录文职人员90人,现因人员流动空缺1人,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公开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岗位设置及人数

二
合同签订和待遇保障
聘用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初次为2年一定,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续签、变更或终止劳动合同。
文职人员工资参照普洱市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现行工资结构和标准确定,由西盟县财政纳入预算,按月拨付,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三
招聘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自愿从事文职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拟聘用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七)本人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没有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且公安机关政审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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