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云南普洱市江城县人民法院招聘省级保障书记员公告(5人)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试行)》《云南省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江城县人民法院本着公开、公正、择优原则,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及从现有院级保障的书记员中择优招聘空缺的省级保障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人员身份说明
省级保障书记员是为法院审判、执行和综合事务提供辅助性工作的专门人员,不占法院系统中央政法专项编制和工勤人员编制,不具有法院在编人员身份和公务员身份,按规定行使审判、执行和综合事务的辅助性工作。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法院审判、执行和综合事务提供辅助性工作的省级保障书记员5名。
三、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普通高等学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具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不得报名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4.本公告发出以前已离任的书记员。
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五、考试方式
考试包括技能测试、笔试和面试。
六、体检、政审
体检和政审参照公务员招录标准执行。
七、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待遇和保障按照《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办法(试行)》执行(现执行标准为含五险4000元/月)。
八、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
考生携带报名登记表与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证明)及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到江城县人民法院政治部报名。如在报考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材料不齐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取消该考生应聘资格。
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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