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云南省昭通市盐津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12人)

根据中央、省市有关规定,为着力打造平安盐津、法治盐津,强化警务辅助力量建设,结合全县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盐津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名额:此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2名,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纳入辅警编制管理。具体部门如下:
1.交警大队警务辅助人员2名(限男性,有驾驶证者优先);
2.乡镇派出所警务辅助人员6名(其中:盐井派出所2名,限男性;牛寨派出所2名,限男性;普洱派出所2名,限男性);
3.县局机关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名,居住在盐井镇范围内优先(其中:情报指挥中心接处警平台1名;警务保障室招聘持A1照驾驶员1名;巡特警大队2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服从组织安排和管理;
2.具有高中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部队复员退伍军人可放宽到初中学历享受高中学历待遇,军龄可算工龄);
3.年龄为18周岁至40周岁(1984年1月1日至2006年1月1日前出生,持A1照驾驶员年龄放宽至58岁以下);4.具有能正常履行辅警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临场应变能力;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色弱,单侧裸眼视力4.8及以上,无高血糖、高血压、无体型过胖或其他不适合从事公安工作的重大疾病;
5.自愿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6.具有盐津县户口或居住在盐津的居民;
7.政审合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违反公安机关辅警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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