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云南省慈善总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人)

云南省慈善总会于1996年12月25日经云南省民政厅批准注册登记成立,为全省性非营利公益性社会团体。自1996年成立至今,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民政厅的具体指导帮助下,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把济困、安老、助孤、帮残、助医、恤病、助学、赈灾作为中心工作,努力汇聚社会慈善资源,积极组织实施各类慈善项目,尽心竭力为各级党委政府分忧、为困难群众解愁。在助力云南省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推进乡村振兴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成为激发社会爱心、聚集慈善资源、救助困难群众的重要平台。20多年来,云南省慈善总会累计筹募到各类慈善款物30多亿元,全省受益困难群众达1000多万人次,为增进困难群众福祉、促进民族团结和边疆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得到了云南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赢得了社会各界和受助困难群众的广泛赞誉。2026年8月,云南省慈善总会被云南省民政厅评定为5A级全省性社会组织。因工作需要,云南省慈善总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通过公开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录用,为总会选拔优秀的业务骨干和急需人才。招聘坚持以下原则:
(一)德才兼备原则。公开招聘要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在考察应聘者知识素养、业务水平、能力才干的同时,注重考察应聘者政治素质、道德修养、思想品德和作风纪律。
(二)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纪律,在招聘程序、招聘标准等方面为应聘者提供透明、平等、公正的竞争机会。
(三)竞争择优原则。根据招聘岗位对应聘者能力素质、品格特质、团队精神等方面的要求,通过笔试、面试的竞争方式,选拔出适合岗位要求的优秀人才。
二、招聘用工方式
此次招聘的人员在试用期满正式录用后,聘用至财务岗位的工作人员,由总会与其签订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聘用至办公室、项目部岗位的工作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五险一金,属于劳务派遣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年龄为25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可放宽到4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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