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云南楚雄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招聘辅警公告(8人)

一、岗位说明
招聘岗位为楚雄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辅警,由楚雄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集中管理,统一食宿,按照训练有素、保障有力、快速反应的要求,实行24小时备勤制度,主要工作职责为在楚雄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协助民警开展社会面治安巡逻防控、警保卫、监察委留置看护等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辅助工作。招聘的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本次招聘:8名男性。
工作地点:楚雄市公安局。
二、用工方式及待遇标准
(一)用工方式
辅警实行劳务派遣制,由云南中正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后,根据需要派遣到楚雄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管理使用,试用期为1个月,合同期限初次为1年,聘用合同期满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续签、变更或终止聘用合同。
(二)待遇
年人均财政保障6万元,试用期工资1840元/月,录用后应发工资4750元/月(含由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住房公积金),免费提供食宿。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限云南省户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服从安排,自愿从事辅警工作,具有爱岗敬业、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
3、年龄18-30周岁以下,未婚。
4、具有高中(含)以上文化程度(同等条件下,学历较高的优先聘用,具有摩托车驾驶证的优先聘用)。
5、身心健康、相貌端正,男性身高170厘米以上、双眼裸视4.8以上、无色盲色弱,无口吃、无文身。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7、具备拟报名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革命烈士的配偶子女、革命伤残军人警察家属子女、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公安政法专业毕业生、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3、道德败坏,严重违反社会公德或职业道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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