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昭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通告(1人)

2026年昭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通告
昭通企联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5年4月13日;经营范围:劳务派遣,工商企业的业务代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会展服务、商务服务,其他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管理服务;创业指导服务。现受昭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条件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从学识、品德、能力、经验、岗位匹配度等方面进行考核,确保为单位招聘到优秀的人才。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昭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业务辅助人员),人数1名。
(二)岗位学历、专业要求: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为财务管理、金融学、会计学、电子与计算机工程、汉语言文学、新闻学及相近相关专业,择优录取。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热爱住房公积金事业,服从工作安排;
(三)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备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精神,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四)年龄18岁以上、35周岁(含)以内,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以及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者被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6、吸毒人员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未解除劳动关系的,或者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8、有其他不适宜从事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情形的。
四、用工方式及工作地点
(一)用工方式:录用人员采取劳务派遣形式,由昭通企联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依法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后派遣至用人单位昭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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