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昭通市生态环境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3人)

2026年昭通市生态环境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帮助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市生态环境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并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并认定为昭通市就业困难人员(有效状态)的下类人员:
(一)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二)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三)男年满 50 周岁和女年满 40 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四)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五)连续失业 1 年以上人员;
(六)离校 1 年内持续 6 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七)被征地农民。
二、招聘岗位
(一)招聘岗位:工勤服务辅助性岗位3人;
(二)工作职责:从事机关科室相关辅助工作;
(三)工作地点:市生态环境局(昭阳区环东路419号)。
三、岗位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二)具备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服从组织安排、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四)在校期间有学校团委、学生会、社团等工作经历;毕业后有办公室工作经验、具有一定文字写作及语言表达能力、熟练电脑办公基本操作者优先。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1.受过刑事处罚的;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查办且尚未查清楚的;3.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4.有营业执照或担任公司监事、董事、经理、股东等;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到机关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福利待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会保险,试用期为1个月,第1年薪资待遇为3500元/月(含购买各类保险费用),工作满1年后考核合格薪资待遇4000元/月(含购买各类保险费用)。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及单位规章制度执行,试用期满后,缴纳工会费后可同等享受工会会员福利。

如果认准备考,可联系网站客服获取国企招聘考试资料!
学员评价

推荐阅读:
- 上一篇:2026年昭通市昭阳区旧圃镇人民政府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通告(1人)
- 下一篇:没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