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昭通市消防救援支队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通告(3人)

2026年昭通市消防救援支队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提升119接警调度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昭通市消防救援支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3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并认定为昭通市就业困难人员(有效状态)的下类人员:
(一)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二)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三)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四)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五)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六)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七)被征地农民。
二、招聘岗位
(一)招聘岗位:火警工勤辅助岗3名。
(二)工作职责:从事119接警及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三)工作地点:昭通市消防救援支队(昭阳区团结路46号)。
三、岗位要求
(一)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熟悉电脑办公基本操作。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沟通协调能力,能听懂并使用本地方言,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遵守内部各项管理规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身体和心理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及影响履职的其他疾病,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五)具备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纪律规定被勒令辞退的;4.被开除军籍或在服役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5.曾因违反消防救援队伍管理规定被解除合同的;6.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7.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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