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文山州麻栗坡县大坪镇人民政府选聘村级后备干部公告(10人)

根据《云南省加强村干部管理激励若干规定(试行)》《关于印发<麻栗坡县巩固“减岗增薪”成果全面推行村级组织“大岗位制”改革方案>的通知》(麻办发〔2026〕8号)和《大坪镇村(社区)储备干部选拔培养工作实施方案》(大发〔2026〕61号)的工作要求,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优化村(社区)干部队伍结构,引导鼓励优秀青年回村工作,提高村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拟公开选聘村级后备干部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村级后备干部按照“优胜劣汰、动态管理、跟踪培养”的要求,重点从以下几类人员中择优选拔:
(一)发展经济思路活、致富门路广、愿意回乡创业的在外务工经商人员。
(二)组织纪律观念强、基本素质好的退伍军人。
(三)热爱农村工作、乐于为人民服务、文化程度较高的返乡大学毕业生。
(四)具有一定科技素质、致富能力强的农村致富能人、特色产业带头人、实用专业技术人才、科技带头人、种养殖能手。
二、选聘条件
(一)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热爱农村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奉献精神,热心村(社区)工作。
3.具有麻栗坡县大坪镇户籍,服从岗位调剂。
4.年龄为18—35周岁(即1989年12月至2006年12月期间出生,退伍军人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即1984年12月以前出生)。
5.原则上所有岗位都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日常办公软件,上岗履职6个月后经组织考核考察优秀者作为村(社区)副职以上人员进行培养。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在大坪镇村(社区)有基层工作经历丰富且非常优秀的可由上级党委政府和村(社区)组织推荐。
8.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中国共产党党员、退伍军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村级储备干部:
1.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限内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公安、司法行政机关拘留及以上处罚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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