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文山州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41人)

根据《文山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文政办规〔2026〕1号)有关规定,结合文山州公安局实际,经文山州人民政府批准,文山州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1名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为“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辅警身份及所从事工作范围
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国家公务员身份,只从事与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相关工作。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文山州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41名,此次招聘根据职责不同,将辅警岗位分为文职行政管理岗、文职技术支持岗和勤务执法执勤岗三类,详见《2026年文山州公安局招聘41名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设置表》。
三、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结合其岗位特点、资历条件等,实行动态调整,包含基础工资、级别工资、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并缴纳五险一金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具体执行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文山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薪酬标准为基础工资3000元+绩效工资300元。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应聘人员要求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限退役军人应聘岗位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详见岗位设置表。
3.应聘年龄一般为18至30周岁(即1990年11月1日至2002年11月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报考男性辅警岗位身高不低于165厘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报考女性辅警岗位身高不低于155厘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报考勤务辅警岗位的人员裸眼视力不低于4.8;报考文职技术支持类岗位的人员不受身高、体重、视力限制。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有良好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5.招聘岗位所要求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26年文山州公安局招聘41名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设置表》。
(二)加分条件
1.对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退役士官给予笔试加分3分,荣立三等功以上荣誉称号的退役士兵,每次给予笔试加分3分;
2.因公牺牲民警子女、配偶给予笔试加分6分;
3.报考岗位代码为QW02、QW03、QW04三个勤务辅警岗位的报考人员,取得E或D驾驶资格证的给予笔试加分1分,取得C1以上驾驶资格证的给予笔试加分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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