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玉溪市澄江市抚仙湖管理局招聘综合行政执法辅助员公告(18人)

2026年玉溪市澄江市抚仙湖管理局招聘综合行政执法辅助员公告
澄江市抚仙湖管理局因工作需要,澄江市抚仙湖管理局委托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行政执法辅助员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一)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岗位及人数:综合行政执法辅助岗18名,报考人员在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基础上,需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每位报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岗位。具体岗位及资格范围条件详见《附件1:澄江市抚仙湖管理局2026年公开招聘综合行政执法辅助员岗位表》。
(二)派遣工作地点:澄江市抚仙湖管理局沿湖执法点。
(三)薪资待遇。综合行政执法辅助岗按照核定工资标准发放,实际薪资以招聘到岗实际工作岗位核定发放。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人员需求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范围:18周岁至35周岁;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道德品行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无色盲、无口吃;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6.自愿从事执法辅助工作,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安排;
7.具有抚仙湖生态环境保护和执法辅助工作等相似工作经历的可适当放宽招聘报考条件,需提交相应工作经历证明资料。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以下人员:
1.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执法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人员或英雄模范;
4.两地分居执法人员职工的配偶;
5.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三)不予招录派遣的人员情况: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劳动教养,以及被强制戒毒或有吸毒史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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