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曲靖宣威市司法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3人)

根据《关于印发〈宣威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使用额度分配表〉的通知》(宣编〔2026〕19号)和《关于宣威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宣编〔2026〕24号)规定及有关要求,宣威市司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合同制),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宣威市司法局2026年编制外聘用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司法局政治部负责具体招聘工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择优聘用。
三、招聘岗位和职数
招聘岗位:普立司法所社区矫正辅助人员1名、板桥司法所社区矫正辅助人员1名、宣威市公证处编制外公证人员1名。
四、招聘公告的发布
本次招聘通过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xw.gov.cn)(以下称“规定网站”)进行公告,招聘过程中的有关通知和公告均通过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开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五、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人员,方可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政治思想及现实表现良好;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社区矫正辅助人员须具有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编制外公证人员须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A证或C证)或已取得公证员资格;
5.社区矫正辅助人员报名时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编制外公证人员报名时年龄:已取得公证员资格者,25岁—35岁;仅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A证或C证)者,23岁-35岁。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受理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曾在以往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中受禁考处罚尚在禁考时限内的人员;
4.录用时未取得毕业证及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证书的人员;
5.具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编制外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六、招聘办法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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