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昆明市嵩明县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14人)

根据工作需要,嵩明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勤务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拟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勤务辅警)14人(二类勤务辅警,限招男性)。主要负责协助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开展看护执法执勤、社会面巡逻防控和其它勤务活动,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二、用工方式及待遇标准
(一)用工方式。警务辅助人员(勤务辅警)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由公安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劳务派遣机构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工资按照岗位全额工资80%计发。
(二)工资待遇。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昆明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昆明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及经费保障暂行办法(试行)》、《嵩明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嵩明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及经费保障暂行办法(试行)》执行。
(三)其他福利。
1.获得履行职责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发警务辅助人员制式服装,配备必要的执勤和安全防护装备;
2.依法获得劳动报酬,享有带薪年休假、产假、婚丧假等法定休息休假,享受法定福利、保险待遇,组织健康体检;
3.工作成绩突出、表现良好者按警务辅助人员协助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奖励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给予相应奖励;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道德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5.具有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官士兵可放宽到初中文化),不限专业;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7.服从辅警层级动态管理,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8.无色盲、无口吃、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如果认准备考,可联系网站客服获取国企招聘考试资料!
学员评价

推荐阅读:
- 上一篇:2026年丽江新华书店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人)
- 下一篇:没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