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昆明市石林县公安局勤务辅警招聘公告(8人)

因工作需要,石林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说明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勤务辅警8人。招聘岗位为在石林县公安局所属各部门协助民警开展应急处突、执法执勤等其他勤务辅助活动,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可靠、作风正派、品行端正、责任心强,自愿从事勤务辅警工作,具备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精神;
3.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男性,年龄范围:18-35周岁(1989年1月1日至2006年5月1日期间出生);
4.身体健康,无色盲、无口吃、无纹身,男性身高在170CM(含)以上;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6.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能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7.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因公牺牲(死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等违法行为的;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曾因违反原用工单位相关从业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4.本人及其直系亲属(配偶、父母)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6.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截止本批次报名结束之日,从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辅警岗位离职不满90天的。
8.现役军人及未正式毕业的全日制在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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