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普洱市澜沧县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书记员公告

2026年普洱市澜沧县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书记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拟面向社会招聘合同制书记员4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岗位职责
书记员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二)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三)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
(四)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五)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招聘岗位
院机关合同制书记员4名。合同制书记员不占法院系统中央政法专项编制和工勤人员编制,不具有法院在编人员身份和公务员身份,按规定从事审判、执行和综合事务的辅助性工作。
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合同制书记员具备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
7.具有一定的专业能力;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合同制书记员情形的。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26年1月13日起至2026年1月17日截止(工作日:8:00至11:30、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澜沧县人民法院政治部413办公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需携带以下材料: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一寸免冠彩色近照(电子版)、如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澜沧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
(二)资格审查
由澜沧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对报名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审核。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期间,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要求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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