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昆明市盘龙区消防救援大队专职会计招聘公告

昆明市盘龙区消防救援大队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会计。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会计岗位:1人(男女不限)。
二、招聘条件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 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热爱消防工作;
4. 岗位年龄18至35周岁;
5. 五官端正,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色盲、无口吃、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传染性、慢性疾病等,体检合格;
6. 会计岗位:需具有财务管理、会计学专业大学本科(全日制)以上学历,持有初级会计职称及以上,具备扎实专业知识,熟悉国家财务政策、政府会计制度、政府会计准则,能够熟练运用办公软件、数据表格制作、常规类公文写作等。
(二)优先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持有中职会计职称以上,具备三年以上财务工作经验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 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 在部队、消防救援队伍服役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
4. 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因违反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5. 个人有不良征信记录的;
6. 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 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征信记录的(报名前一年内逾期累计不超过6次,连续不超过3次,且无死账、呆账);
8. 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情形。
三、工作任务
专职会计岗位:主要从事会计有关业务。
四、工作地点
工作地点为昆明市盘龙区消防救援大队。
五、用工形式
与单位直接签订劳动。
六、工资和优待
(一)工资待遇根据个人工作年限、现实表现、技术职称等予以分级定档,确定相应薪资待遇,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应发工资标准为:2500元/月。正式入职后,应发工资标准为:4000—70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未含单位缴纳部分)。
(二)提供工作期间的伙食、制式被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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