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红河供电局所属县级供电企业项目制用工招聘公告(50人)

点击下载:应聘人员报名材料清单及有关要求
为满足季节性、短期性项目工作需要,红河供电局所属12家县级供电企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短期项目制用工50人,用工期限2个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用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职责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素质及能力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团结合作,作风严谨,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2.事业心强,忠诚能干,爱岗敬业,实绩突出,具有较强的责任感。
3.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有一定沟通协调能力及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具有一定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通用资格要求
1.学历为高中及以上。
2.年�18周岁且不超过45周岁(1979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回避原则:本次招聘项目制用工人员与应聘岗位所属县级供电企业在职员工之间应符合以下回避原则: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以及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以及其他因工作关系原因须回避的人员,不得同时在红河供电局所属同一县级供电企业工作。
4.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
5.身体健康,无妨碍正常工作的疾病。入职体检符合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
有以下情形者,不能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4)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及协议尚未解除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被列为失信被执行的人员;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薪酬待遇及用工期限

如果认准备考,可联系网站客服获取国企招聘考试资料!
学员评价

推荐阅读:
- 上一篇:2026年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3人)
- 下一篇:没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