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临沧市双江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3人)

2026年8月临沧市双江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双江自治县公安局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 招聘名额和岗位性质
(一)招聘名额:3名,限男性。
(二)岗位性质:属于非在编人员,不具备人民警察和国家公务员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不享受人民警察的相关待遇,实行合同聘用制,为公安机关日常巡逻、看守、案件侦办、治安维护、派出所基础工作运转以及警务活动等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
(三)具体工作岗位:
交通管理大队勤务辅警。
三、 招聘条件
(一)双江自治县户籍;
(二)年满十八周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道德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五)勤务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文职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七)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八)对基层派出所等艰苦边远和特殊岗位将适当调整招聘条件和程序;
(九)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以下人员:烈士遗属、因公(工)牺牲人民警察和警务辅助人员的遗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以及政法、公安类院校毕业生;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二)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三)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被开除党籍、公职、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五)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六)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黑恶势力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七)患有严重身体疾病、精神疾病的,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以及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疾病的;
(八)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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