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临沧市永德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2026年10月临沧市永德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和《云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等有关规定,永德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7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责
本次招聘岗位为: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警务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的专职辅警。本次招聘的人员与永德县公安局依法签订合同,属于非在编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国家公务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招聘辅警为勤务辅警。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此次招聘人数为7人:拘留所1人(男),交通管理大队1人(男),德党派出所1人(男),崇岗派出所2人(1男1女),大山派出所1人(男),亚练派出所1人(男)。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3.勤务辅警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4.户籍地为临沧市或在临沧市辖区常住3年以上。
5.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重听、口吃、色盲、色弱、传染病、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两眼矫正视力均在4.8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6.自愿从事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担当作为、吃苦耐劳的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国家秘密。
7.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聘用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等。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受过行政处罚或因违法行为受过限制人身自由处罚的。
2.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限未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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