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西双版纳州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8人)

根据工作需要,西双版纳州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原则
按照“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招聘岗位
在西双版纳州公安局内设机构从事勤务工作的辅警,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本次共招聘8人,详见《西双版纳州公安局辅警招聘岗位设置表》(附件1)。

工资待遇
工资为3500元/月(含个人缴纳五险部分),享有基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社会保险。
招聘条件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道德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5.勤务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文职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6.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8.西双版纳州户籍。
优先聘用条件
1.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因公牺牲(死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
2.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3.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
4.在同等条件下,学历高者优先聘用;
5.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因公牺牲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本人或家庭成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4.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解聘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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