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玉溪市红塔区监察委员会招聘监察辅助人员公告(4人)

2026年8月玉溪市红塔区监察委员会招聘监察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玉溪市红塔区监察委员会委托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面向全市公开招聘监察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监察辅助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年龄 | 性别 | 政治面貌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生源地或户籍 |
| 监察辅助人员 | 4 | 35周岁以下(1990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优先考虑)。 | 不限 | 不限 | 普通高校或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 法学、纪检监察学、财务管理、会计学、经济学、侦查学相近相似专业 | 云南省内 |
三、报名范围和招聘条件
(一)报名范围:户籍或生源地在云南省内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有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政治面貌不限,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纪检监察学、财务管理、会计学、经济学、侦查学等相近相似专业;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90年8月1日以后出生;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和专业条件,优先考虑。
5.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熟练运用WPS的文字排版处理及电子表格等办公软件。
6.热爱纪检监察事业,服从组织安排,掌握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认真细致、踏实肯干,具有一定的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除上述条件外,报考人员还应当符合《岗位表》中招聘岗位设置的其他招录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等违法行为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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