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2人)

为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及时补充书记员队伍力量,根据工作需要,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2名,现将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聘用制书记员2名,性别不限。
二、招聘条件
(一)岗位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端正;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熟练的计算机操作技能和较快的文字录入速度。
(二)优先聘用条件
1.在同等条件下,学历高者优先聘用;
2.在同等条件下,具有法院工作经验者优先聘用;
3.在同等条件下,法学、汉语言文学、档案管理、文秘、计算机相关专业优先聘用。
(三)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辞退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26年4月3日至4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周末、节假日不受理);
(三)报名联系电话:0875-2160083
(四)报名联系人:蒋萍 赵志刚
(五)报名地点: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政治部909室(隆阳区永盛街道堡城北路与经六路交叉口);
(六)报名相关要求
报考人员需携带以下资料:
1.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提交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2.已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需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且加盖原单位公章;
3.在职人员在聘用前自行解除相关合同,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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