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德宏州盈江县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联席会招聘(51人)

盈江县全面从严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联席会办公室2026年公开招聘 土地监管巡查队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耕地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全县耕地保护大会精神,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土地监管巡查队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考的办法,面向全县公开招聘。
二、招聘事项
(一)招聘方式
实行统招统分,就近就便原则。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1.招聘人数:此次公开招聘的土地监管巡查队人员51名协助(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从事巡查工作。
2.招聘岗位:土地监管巡查队人员51名,其中:平原镇人民政府10人、弄璋镇人民政府8人、太平镇人民政府8人、旧城镇人民政府5人、盏西镇人民政府5人、新城乡人民政府5人、油松岭乡人民政府5人、盈江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5人。

(三)招聘的岗位性质
岗位性质:此次公开招聘的土地监管巡查队人员,占用编外人员职数,不列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由招聘的乡镇(农场社区)和受聘人员建立用工关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四)招聘条件
1.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招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年满十八周岁,首次招聘需在四十五周岁以下;具有高中(含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心条件和工作能力;能长期在户外环境下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能够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热爱耕地保护和镇村规划事业,志愿从事耕地保护巡查工作;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被开除公职、军籍的;曾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从事辅助工作,因违反工作纪律被解除劳动合同或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不适宜从事土地监管巡查工作的其他情形。
3.落实优先录用政策。组织录用过程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退役军人,有土地规划或城乡建设工作经验从业人员,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业技能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学历高者优先聘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从事过边境管控、社会治安及综治维稳、警务辅助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无人机、执法记录仪等设备的优秀人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工作区域有固定住所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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