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姜堰区国有企业招聘_2026年泰州姜堰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公告

泰州市姜堰区国资办关于姜堰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泰州市姜堰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泰州市金东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农水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泰州新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溱湖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5家国有企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共招聘48人,相关要求详见《姜堰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报考岗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7日至2005年2月8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7日及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1977年2月7日及以后出生)(详见《岗位表》)。
5、具有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
6、具备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1.报考者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具有普通高校学历、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党校序列学历人员,可以报考;由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下达招生计划,参加全国(省)统一招生考试,按规定被军队院校录取并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可以报考;在军队服役期间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人员,可以报考;取得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经国家教育部学历认定并注册的(教育部学历认证网站核验),可以报考。
2.报考者须于报名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姜堰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3)的2026届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6年8月31日。
3.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报考人员,其第二学位证书(须全日制)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并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可以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相应专业要求的岗位。
4.2026年和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应聘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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