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淄博市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聘19人公告(第一批)

淄博市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度第一批次招聘公告(集团本部、绿博燃气、港华燃气、诚意燃气)
淄博市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是经市委、市政府批准成立的市属国有独资企业,由淄博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出资设立、淄博市国资委履行监管职责,注册资本10亿元,内设10个职能部门,下属全资企业3家,控股控制企业10家,参股企业5家。集团公司经营范围主要包括管道天然气供应和销售;液化天然气、压缩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批发和零售;天然气管网及配套设施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维护;清洁能源和新能源推广经营以及能源综合管理等。为加强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推动能源集团高质量可持续发展,集团公司及部分下属子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19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招聘、公平竞争、公开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的岗位及人数详见《淄博市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度第一批次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身体健康,符合企业人员录用体检标准,无精神病史、癫痫病史及其他隐藏病史。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爱岗敬业、作风严谨,品行端正、品德优良、无不良行为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
(四)应聘人员年龄条件详见《淄博市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度第一批次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五)专业知识扎实,具有岗位任职所要求的专业能力,服从公司安排分配,履行各项规章制度,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团队合作精神以及饱满的工作热情。
(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以招聘计划表为准),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应于2026年7月底前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要求的,须取得相应学位证书。其中,应届高校毕业生含2年择业期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4.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现役军人、在读学生;
6.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定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淄博市国有企业公开招聘程序进行。具体招聘程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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