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关于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公告

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关于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法院工作力量,持续改善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拟公开考调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名额及职位
考调名额:3名,其中法官助理2名,司法行政人员1名。
考调职位:法官助理职位为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一级科员(五级法官助理);司法行政人员职位为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一级科员。具体职位信息和要求详见《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报考人员办理完调动手续后,依据考调岗位编制性质等确定身份性质和相关待遇,原身份和待遇不再保留。
二、考调范围及条件
(一)考调范围
法官助理职位面向全市法院系统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法官助理。司法行政人员职位面向全市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管理登记,下同)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管理登记,下同)。中央机关、省直机关设在绵阳市内各县(市、区)及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二)考调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业务素质过硬,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拟报职位要求的专业条件(详见《职位表》);
3.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4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1984年7月4日以后出生);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5.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6.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含县以下参照管理单位),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各类不参照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6年7月4日。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资格复审前取得。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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