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南京江北新区生命健康产业下属国企招聘公告

南京江北新区生命健康产业发展管理办公室下属国企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相关决策部署,落实省政府《关于促进全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及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支持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区域营商环境,促进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创新,提高南京生物医药产业竞争力,根据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与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商议,决定分别设立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中心江北新区审评科和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查验中心江北新区核查科,在南京江北新区集中设点办公,合称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核查江北新区分部。
为支持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核查江北新区分部建设,现面向社会招聘4名企业编工作人员,安排在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核查江北新区分部从事药械审评核查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在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中心网、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查验中心网、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网公开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详见《南京江北新区生命健康产业发展管理办公室下属国企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7日至2005年7月13日之间出生);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6年7月31日;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专业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5.应聘者均须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及相应学位,且必须与所需专业相对应。取得国(境)外学历的,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生;
2.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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