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海南省国资委面向全国公开选聘海南省省属企业高级管理人员7名公告

海南省国资委面向全国公开选聘海南省省属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省属企业领导班子建设,打造一支思想解放、开拓创新、团结奋斗、攻坚克难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保证企业生产经营、党建引领工作的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聘海南省省属企业高级管理人员。
一、选聘职位
(一)海南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1名。
(二)海南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1名。
(三)海南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四)海南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1名。
(五)海南省路桥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1名。
(六)海南金城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1名。
(七)海南金城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法律顾问1名。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名本次选聘的求职者,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品质。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以***新
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
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职业操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强烈的使命感和责
任感,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严守底线,廉洁从业;
3.专业能力。熟悉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有关要求,熟悉国有
企业经营管理运作规则,具备企业高管人员应有的战略规划力、领导力、创新与变革能力;
4.工作业绩。履职表现好,业绩突出,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
称职及以上等次;
5.学习经历。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身体条件。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
理素质。
(二)资格禁入情形
正文有以下任一条件之一,均不接受报名: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使用情形的;
4.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或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有严重个人信用问题的;
5.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6.与现(原)单位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并仍处于竞业限制期内的;
7.影响后续聘用或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各岗位任职资格
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结合各企业的主责主业和岗位实际情况,还需满足以下条件,详见下表(也可参考文末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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