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合肥市国资委公开选聘市属企业兼职外部董事公告

合肥市国资委公开选聘市属企业兼职外部董事人选公告
为完善市属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推进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高素质专业化外部董事队伍,根据《市属重点监管企业外部董事选聘和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市属企业兼职外部董事人才库成员(第二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描述
兼职外部董事是指由合肥市国资委聘任的,在市属企业兼职担任外部董事的人员。兼职外部董事在任职期间,不改变其原有的劳动人事关系。根据市属企业董事会建设和工作需要,由合肥市国资委在兼职外部董事专家库中选择合适人选委派到市属企业担任董事职务。兼职外部董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市属重点监管企业外部董事选聘和管理暂行办法》和公司章程履行职责,享有权利,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有关规定,遵纪守法,诚信勤勉,能忠实维护出资人和任职企业的合法权益;政治意识强,综合素质好,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决策判断能力,熟悉宏观经济政策和行业发展要求,拥有企业战略规划、创新发展、经营管理、财务会计、资本运作、风险管控等某一方面的专长。
(三)具有相当规模企业的领导经验;或者累计10年以上企业经营管理或者相关工作经历,履职业绩突出;或者在相关专业领域享有较高知名度和良好职业声誉。
(四)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或者相关专业高级以上职称。兼职外部董事聘任时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有兼职相关规定的,从其兼职规定。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担任董事的其他条件和国资监管的有关规定。
(七)具有相应的工作时间保障,兼职外部董事同时任职的企业一般为2户,兼职外部董事每年在同一企业履职的时间不少于30个工作日。
三、选聘程序
(一)人选报名。可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等方式,向合肥市国资委报名。报名人员要填写《合肥市国资委选聘兼职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报名表》,并提供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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