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抚州市市属国有企业招聘员工53人公告

抚州市市属国有企业招聘员工53人公告
根据《抚州市市属国有企业招聘员工实施办法(试行)》(抚人社字〔2026〕20号)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抚州市2026年市属国有企业招聘员工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市国控集团、市数投集团、市文旅集团、市城建集团、市农发集团、市农垦集团、市金控公司、市传媒集团等8家市属国有企业,共53个岗位。具体岗位及招聘人数请查看《抚州市2026年市直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员工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考生在报名时,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岗位条件
岗位具体条件详见各《岗位表》。
1.年龄条件。所有报考考生必须在18周岁以上方能报名,18周岁以上即指2004年11月1日以前出生。报考人员不得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上限计算方法为:25周岁及以下是指199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所有环节。
2.专业和学历要求。
(1)各学历层次对应专业请参考《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2),岗位表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名人员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学校出具的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名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12026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名。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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