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福建省大数据集团漳州有限公司公开招聘简章

福建省大数据集团漳州有限公司2026年公开招聘简章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印发福建省数字政府改革和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闽政〔2026〕32号)的文件精神,加快建成全省一张网、一朵云、三大一体化平台、一个综合门户、支撑N个应用的1131+N一体化体系,在省国资委、漳州市人民政府、市国资委、市发改委以及市大数据局等单位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福建省大数据集团漳州有限公司成立于2026年1月6日,注册资本金1亿元,系福建省大数据集团地市一级全资子公司。公司作为数字福建基础性、先导性工程的实践者,承接福建数字政府1131+N体系工程在漳州的落地工作,并通过数字政府的落地应用,助力全社会的数据生产力提升,从产业信息化角度带动、推动产业全面发展。
公司将秉承数据创造价值、创新引领未来的经营理念,助力市县(区)政府完成数字政府改革和建设工作的常态化考核,推进政务数据汇聚平台上下对接、数据应汇尽汇、运营项目落地,提升社会数字治理政绩。同时全面构建大数据市场化、价值化运作机制,打造大数据挖掘应用场景,发挥引领支撑作用,以专业化的运作方式,全面助力漳州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建设,支撑漳州数字经济高质量跨越发展。
因公司筹建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福建省大数据集团漳州有限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1.招聘对象: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学历的毕业生;经原单位同意离职的各类在职人员。
2.招聘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不得报名。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等;
(1)报考岗位要求的国内大学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2)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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