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福建石狮国有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公告

福建石狮国有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福建石狮国有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3月份正式成立,注册资本10亿元,主要开展市政建设、土地整理、房地产开发、城市经营管理、园林绿化、物业服务、规划设计、股权投资、资本运营、融资担保等多元化经营。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岗位一:会计1人
岗位二:招商专员A 1人
岗位三:招商专员B 1人
岗位四:招商专员C 1人
二、报考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相关要求。
(四)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五)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8年2月至2005年2月期间出生)。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在职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含聘任制公务员及公示结束被确定为拟录用对象的),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
(七)具体条件要求:
1.时间条件
岗位工作经验需计算年限的,开始时间均为相关经历生效的第一天,截止时间均为报名当月,按足年足月累计。
2.学历学位条件
(1)报考人员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2)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人员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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