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福建省大数据集团福州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福建省大数据集团福州有限公司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印发福建省数字政府改革和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闽政〔2026〕32号)的文件精神,加快建成全省一张网、一朵云、三大一体化平台、一个综合门户、支撑N个应用的1131+N一体化体系,在省国资委、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市国资委、市大数据委等部门的支持下,福建省大数据集团于2026年1月6日在福州市注册设立福建省大数据集团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数据集团福州公司),注册资本金1亿元。
大数据集团福州公司作为数字福建建设的骨干企业、福州市数字政府建设的主力军和数字经济发展的排头兵,未来将按照全省统一的规划、规范和规则开展市级政务网、新电子政务云、一体化平台等系统建设和运维等相关业务,并向政府部门、企、事业等单位提供信息化支撑服务,为各类市场主体依法提供数据产品和服务。推动福州市治理数字化、数据要素化、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助力政府治理全方位、系统性、重塑性变革,开创数字政府智治新格局。
根据大数据集团福州公司发展需要,拟公开向社会招聘21名人才充实相关岗位,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招聘对象: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学历的毕业生;经原单位同意离职的各类在职人员。
2.招聘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不得报名。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等;
(1)报考岗位要求的国内大学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2)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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